飲用水水質好壞非常重要。 如果水質不達標,將嚴重影響人體健康。 我國要求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。 我國現行的飲用水水質國家標準是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(GB 5749-2006),由衛生部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06年12月29日聯合發布,將于7月份實施1. 2007.. 本標準依據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(GB5749-1985),參照世界衛生組織、歐盟、美國等國際組織或國家的水質標準,并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。 指標限值主要取自世界衛生組織2004年10月發布的第三版《飲用水水質指南》。
由于各地飲用水水質、水處理工藝等存在差異,新標準選取了更多項目,盡可能涵蓋不同情況。 一方面力求與國際標準的發展趨勢接軌,另一方面結合我國國情反映我國的實際問題。
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(GB5749-2022)規定了106項水質指標,其中常規水質檢測指標42項,非常規水質檢測指標64項,包括感官指標和一般理化指標。 物理指標21項,有機物毒理指標53項,消毒劑指標4項,微生物指標6項,放射性指標2項。
★42項常規檢測項目具體如下:
微生物指標:總大腸菌群、耐熱大腸菌群、大腸埃希氏菌、菌落總數。
毒理指標:砷、鎘、六價鉻、鉛、汞、硒、氰化物、氟化物、硝酸鹽、三氯甲烷、四氯化碳、溴酸鹽、甲醛、亞氯酸鹽、氯酸鹽。
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:色度、渾濁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見物、PH、鋁、鐵、錳、銅、鋅、氯化物、硫酸鹽、溶解性總固體、總硬度、耗氧量、揮發酚類、陰離子合成洗滌劑。
放射性指標:總a放射性、總β放射性。
消毒劑指標:氯氣及游離氯制劑,一氯胺,臭氧,二氧化氯
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中的106項指標全部檢測,其檢測費用可能會偏高,而且對于一般的企業或者個人來說,檢測106項目既不劃算也沒有必要。企業會根據用水性質以及監管要求,進行不同項目的檢驗檢測就可以了。
★目前多數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常規水質檢測項目如下:
●飲用水10項普通檢測:色度、PH值、渾濁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見物、總硬度、溶解性總固體、菌落總數、陰離子合成洗滌劑、總大腸菌群
●飲用水20項常規檢測:色度、PH值、渾濁度、臭和味、肉眼可見物、總硬度、溶解性總固體、氯化物、氟化物、耗氧量、亞硝酸鹽氮、六價鉻、揮發酚類、鎘、鉛、鐵、硫酸鹽、菌落總數、陰離子合成洗滌劑、總大腸菌群
●飲用水35項標準檢測:色度,渾濁度,臭和味,肉眼可見物,PH值,鋁,鐵,錳,銅,鋅,氯化物,硫酸鹽,溶解性總固體,總硬度,耗氧量,揮發酚類,陰離子合成洗滌劑,砷,鎘,六價鉻,鉛,汞,硒,氰化物,氟化物,硝酸鹽,甲醛,亞硝酸鹽,氯酸鹽,亞氯酸鹽,硝酸鹽,總大腸菌群,耐熱大腸菌群,大腸埃希氏菌,菌落總數。